各相关单位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《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》(鲁外教处函[2016] 48号)相关要求,我校的选派工作已经开始。请有意参加选派的教师、学生登录以下链接了解具体信息:
http://www.sdedu.gov.cn/sdjy/_cshj/901933/index.html
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,并于11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A507。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。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6年11月2日
上一条: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